各区县住建局,各有关单位,各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依据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日照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日建发〔2017〕129号),现开始征集各监理企业的信用行为情况,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时间

(一)凡工商注册地在日照市且具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理企业,以及在日照市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的外地监理企业,均需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二)申报日期:自即日起截止到10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内容

企业信用行为具体内容按照《监理企业信用良好行为申报表》(见附件)填写,所申报业绩的获取时间为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按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两个专业类别进行申报。监理企业申报时需提交所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三、有关要求

(一)各监理企业将申报表加盖公章后报市建管服务中心(市住建局1305房间,联系人:李维秋,联系电话:7979115),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zwcsg@126.com。

(二)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如实填报相关内容,若因迟报或漏报导致影响企业信用评价和企业招投标的,后果责任由企业自负。信用评价结果将在日照市建设信息网公示并公开。

 

附件:监理企业信用良好行为申报表.xlsx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