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科技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日照高新区创新创业研究院、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根据《山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科字〔2020〕106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山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可申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见附件1。

二、申报时间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注册登记。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进行自我评价,符合认定条件的,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点击进入“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在线办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相关业务。

(二)企业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企业在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请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将相应纸质材料(一式七份)报送至所在地设区县科技部门。

(三)区县级审核推荐。区县级科技部门会同同级商务、财政、税务和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山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形成推荐意见及推荐函,连同纸质申请认定材料(一式七份)正式行文报送市科技局。

四、相关要求

(一)各区县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积极主动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加大对申报企业的业务指导与培训,确保申报工作有序开展。

(二)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作出承诺,申请表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可报送。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各区县科技、商务、财政、税务和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切实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

(三)各区县科技部门会同商务、财政、税务和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跟踪与监督管理,引导企业及时享受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并在“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服务外包信息管理应用)”中做好企业基本信息填报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785728  8776313

联系地址:东港区济宁路369号人防大厦902

 

附件:

1. 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docx

2.山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pdf

3.2021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

 

 

 

                                日照市科技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