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工信局(经发局):

为推动工业加速转型升级,进一步激发企业内涵式发展动力,根据《日照市企业技术改造券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2020年日照市企业技术改造券(以下简称技改券)申领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领条件

1企业在日照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依法经营、管理规范、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核算和管理体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未发生骗取、套取财政扶持资金等行为。

3、技改项目备案(核准)、环评等手续完备,符合相关产业政策,以往享受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已竣工验收且项目预测购置的生产性设备增值税发票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二、申领材料

1. 日照市企业技术改造券(附件1)。

2. 企业及技改项目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简介、生产内容、生产能力,项目设备投资情况,新上设备后产能扩大情况等

3. 营业执照、项目备案(核准)、环评等复印件。

三、申报要求

1. 各区县要认真梳理辖区内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改项目,引导企业按照申条件申领技改券并填报《日照市企业技术改造券(见附件1,内容要完整、真实、有效,包括签名、盖章、审核意见、日期等均要完整填写。

2. 各区县要严格把关,对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做到资料与实际相符、原件与复印件内容一致,并建档留存。区县工信部门对申领技改券项目审核后,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 对符合《中共日照市委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强市建设的意见》(日发〔201717号)的技改项目,按照该通知申领技改券。原则上,同一个技改项目只能申领一次技改券,未申领技改券的技改项目无法申请补助。

请各区县将申报正式文件、汇总表(附件2)、企业申领材料一式三份2020710前报市局。市工信局将把成功申领技改券的项目以文件形式予以发布。后续每季度次月20日前完成本区县新增技改券申领项目资料报送工作,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联系人崔方明   联系电话:8781120

 箱:rzsgxjjgk@rz.shandong.cn

 

附件:1. 日照市企业技术改造券

2. 日照市企业技术改造券申领汇总表

 附件下载.doc 

 

                   

日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