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科技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日照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经发局:
为细化落实《日照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科技创新财政扶持政策》(日政字〔2019〕23号),加快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攻克一批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特别是新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为我市创新型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储备。经研究,现开展2019年度日照市科技创新专项(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与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社会发展与生物医药、现代农业与乡村振兴、现代海洋、科技创新能力等领域的技术创新项目(详见申报指南)。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为在日照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
2.项目申报单位一般应建有市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具备实施项目的资金、人才、产业化等保障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纳税信用和科研诚信。
3.项目申报单位应该有较高的研发投入。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小于2000万元(含)的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5%;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4%;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
4.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规范,企业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超过70%;新增投资配套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2倍。
5.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最高不超过3年。
三、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项目须登录“日照市科技大数据平台”进行入库登记,立项后按季度填报项目投入情况。
2.申请重点研发项目,总投资应该在100万元以上,申请补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申请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总投资应该在300万元以上,申请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申请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应该在500万元以上,申请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3.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相关附件),A4纸打印,简装成册(在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主管部门名称)报送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市直企业与单位直接报送至市科技局。
4.各区县(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择优向市科技局推荐,并于2019年11月18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推荐函(一式2份)报送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同时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蒋立强 朱作鑫
联系电话:8778036 8776309
地址:济宁路369号市人防大厦910房间
电子邮箱:zypzk@rz.shandong.cn
附件:1.2019年度第二批科技创新专项申报指南
日照市科技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