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科技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日照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根据《日照市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日科字〔2018〕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8年度批准组建的日照市重点实验室开展中期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18年计划组建的25家市级重点实验室。

 

二、评估方式

1、实验室依托单位填写《日照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中期报告书》(见附件)。

2、依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有关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于12月6日前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

 

三、评估要求

各依托单位认真对照前期签订的建设任务书,如实填写建设中期报告。各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实验室建设的重要性,加强组建过程中的管理和指导,积极支持实验室建设,及时解决组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着力提高实验室应用基础研究、成果转化和开放服务能力,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并按期验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利中

联系电话:8785728

邮箱:kj8785728@rz.shandong.cn

 

附件: 日照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中期报告书.docx

 

日照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