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科技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日照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有关单位:

 

为引导我市科技创新孵化载体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提升孵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市科技局现组织开展2019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应符合《日照市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发展管理办法》(日科字〔2019〕42号)明确的认定(备案)条件。

二、 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日照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表》、《日照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表》(见附件2、3),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报申报表,向所在区县、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区县、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并现场考核,对符合条件的推荐至市科技局。

(三)市科技局对推荐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考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市科技局予以认定或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请于12月20日前将推荐函、信息汇总表、认定(备案)申报表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信息汇总表、认定(备案)申报表电子版请发至邮箱。

(二)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三)各区县、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与申报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申报材料存在虚报、瞒报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申报单位当年认定(备案)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785728

联系邮箱:kj8785728@rz.shandong.cn 

 

附件:1.2019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备案)申报信息汇总表

                 2.日照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申报表

                 3.日照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表

                 4.日照市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发展管理办法

 

日照市科技局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