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科技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日照高新区科技与经济发展部、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市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时间为即日起到2021年10月20日,审核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5日。

二、评价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选择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市科技局对企业提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推荐至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对各评价工作机构审查通过的企业进行审核,原则上每月公示一批,每批次受理截止时间为每月20日。企业申报集中的月份可适当增加公示批次。

三、支持政策

获批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申请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同时可享受研发费用税前75%加计扣除、创新券等系列优惠政策。此外,研发投入、研发费加计扣除、创新成果产出达到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申请省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还可通过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暨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等活动获得资金支持,并进一步扩大企业影响力。

四、有关要求

请各县区、园区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和企业培训服务。同时,及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和政策诉求,并做好相关企业动态监测分析,积极组织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于每季度最后一月(3/6/9/12月)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www.innofund.gov.cn)填写调查数据,及时掌握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运行情况。

 

联系人:冯利中

联系电话:8785728

邮箱:kj8785728@rz.shandong.cn

 

 

 

日照市科技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