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质安字〔2020〕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济南、青岛、枣庄、东营、济宁、威海、菏泽市水务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省财政直管县、经济发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省"战略,引导和激励工程参建各方加强过程控制,确保结构安全,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十六条意见》部署要求,继续组织开展山东省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工程(以下简称"省优质结构工程")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以确保地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为重心,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和标准化管理,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以点带面,实施典型引领,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二、推荐范围

  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建设的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的符合规模要求的新(扩)建工程项目,共分住宅工程、公共和工业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

  三、推荐要求

  根据《山东省建筑工程优质结构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的推荐要求,组织"省优质结构工程"的评价工作。

  (一)省优质结构工程由主承建单位自愿申报,按照工程项目属地管理原则向各设区市住建部门申请,并满足《山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DB37/5000-2013)评价的有关要求;

  (二)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省优质结构的工程应获得或已申报工程所在地市级优质结构工程,并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并完成各项基本建设程序,符合建设规模要求;

  2.已完成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主体结构施工(含二次结构)应至少完成2/3以上,且本年度应完成主体结构施工;

  3.已经设区市主管部门两次以上初评且评价结果满足评价标准的要求;

  4.未发生较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且未受到市级以上行政处罚;

  (三)鼓励采用绿色建造技术。支持企业通过"绿色施工""施工工法""QC成果""新技术应用示范"等方面提高施工质量水平;

  (四)推荐工程应是实施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程,住宅工程应落实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措施要求;

  (五)拟申报省部级以上工程质量奖荣誉的工程,原则上应通过省优质结构工程评价。

  四、时间、数量和程序

  (一)推荐时间

  2020年分3批次推荐,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15日、8月15日、10月25日,不再另行通知。请各市区市严格按时间节点提报推荐名单和资料,逾期不再受理。主体结构跨年度工程原则本年度上不予推荐。

  (二)推荐数量

  1. 指标分配参照上一年度省优质结构工程推选情况,结合各市在监工程量确定,实行"一次下达、总量控制、自行调配、优中选优"。

  2.省财政直管县、经济发达县按照"直报统管"的原则,在各市统筹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单独增加1个指标,名额直接下达,原则每县上不超过1个,不占用设区市名额但不得自行调配。

  3.中直驻鲁单位(注册地在山东)承建工程原则上由工程所在地的市主管部门统一初评、汇总,可不占用各市的推荐名额。

  4.援建、省外工程推荐前应征求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意见。

  2020年省优质结构工程数量具体见《2020年度山东省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工程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由各设区市住建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督机构负责。各设区市住建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含省财政直管县、经济发达县,县(市)、区)申报工程的初审、初评工作,出具推荐意见。市政工程的主要结构部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道路中的桥涵、隧道等单体工程可以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五、申报材料

  (一)各设区市住建部门要严格把关,做好初审、初评和推荐工作。推荐资料实行电子版申报(原件扫描后存放U盘上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申请表(附件3)、资料审查表(附件4)和推荐汇总表(附件5)除应提供电子版外,需要提供纸制材料。

  (二)住宅工程、公共和工业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能组团申报,同一地基(车库)基础上的同一施工单位相邻单体工程可按一个单位工程申报;对于大型的公共和工业建筑工程由多家主要承建单位联合申报时,主要承建单位原则上不多于3家。

  (三)监理单位可作为主要参建单位自愿申报;劳务分包、设备安装、项目管理等企业不作为参建单位申报。

  六、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住建部门要提前介入,结合日常监管,组织、做好相关工程的初评、资料初审和推荐工作;

  (二)坚持"从严把控、宁缺勿滥",严把财政直管县、经济发达县新增地区初审关,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对工程量化评价,不足90分,不得推荐;

  (三)要强化过程抽测和事后监管,凡发生实体质量问题、质量管理混乱或下降的、造成群体性质量投诉的,一律撤销推荐资格或获得的荣誉,下一年度核减相应名额;

  (四)复查工作采取"省复查、省抽检、市代检"等方式择一进行,复查的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双随机抽查不再通知;

  (五)其他事宜,请及时与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评估中心联系,联系人:王鹏,联系电话:0531-86195219,电子邮箱:sdzjzwp505@shandong.cn,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正觉寺小区一区1号,邮编:250011。

  

 

附件:1.2020年度山东省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工程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0年度山东省建筑工程优质结构资料目录

  3.山东省建筑工程优质结构申报表

  4.2020年度山东省建筑工程优质结构推荐汇总表

  5.2020年度山东省建筑工程优质结构资料审查表  点击下载附件.rar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