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繁荣全省群众艺术创作、推动群众文化事业发展、提升全省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群星奖评奖办法》及我省关于文艺评奖有关规定,决定开展群众艺术优秀作品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参加山东省群众艺术优秀作品评选作品,应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民族时代精神和山东地域特色。坚持思想性、群众性、艺术性、公益性相统一,突出群众文艺作品贴近群众、生动鲜活、短小精悍的优势和特点,着力增强作品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山东省群众艺术优秀作品评选对象为群众文化工作者和群众文艺爱好者创作的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类作品。除专业文艺院团演员和专业艺术院校在校师生创作或表演的作品外,均可参加评选。

二、申报标准

(一)申报作品为2019年6月之后创作,未获得历届“群星奖”的新创优秀群众艺术作品;

(二)音乐作品(含声乐、器乐)时间长度不得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得超过16人;

(三)舞蹈作品时间长度不得超过8分钟,上台演出人数不得超过24人;

(四)戏剧作品演出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演出人数不得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五)曲艺作品演出时间不得超过12分钟,演出人数不得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三、报送时间

(一)初选报送

时间:2020年4月底-9月10日。

初选由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省直相关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做好参评作品和人员的资格审查 与材料审核,组织选拔,确保作品质量。初选后报省参加复赛。

(二)作品复赛

时间:2020年9底

复赛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实施,采取专家评委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每个艺术门类拟选出25件左右作品入围省重点打造作品。

(三)加工提升

时间:2020年10月--2021年5月(暂定)

省文化和旅游厅对重点打造作品给予适当奖补,举办专题辅导培训,邀请专家对每件入围作品逐一提升、加工,同时各市、有关单位组织好入围作品的基层文化惠民演出活动,在基层演出中进一步磨练作品,提高作品质量。

(四)作品决赛

时间:2021年6月(暂定)

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全省优秀新创群众文艺作品汇演,选拔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四个门类各5件作品,命名为山东省群众艺术优秀作品,入围我省参加下届中国艺术节“群星奖”备选作品。

四、报送要求

(一)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省直相关单位作为参选对象申报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或本系统申报作品的资格审查、选拔推荐和集中报送。每个申报主管部门在对作品申报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的基础上,报送1份申报报告,注明申报作品的名称、数量、资格审查证明等,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送材料

音乐作品:曲谱、歌词、报送表(见附件);

舞蹈作品:影像视频、报送表(见附件);

戏剧、曲艺作品:剧本、曲谱、报送表(见附件);

音乐、戏剧、曲艺类作品如有条件可同时提供作品音频或视频资料。

请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省直相关单位于2020年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山东省文化馆活动策划部,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济南市经十一路14号

联系人:张珊珊 赵静雅

电话:0531-81300623

邮箱whghdch@163.com

 

 

附件:1.音乐作品报送表.doc

   2.舞蹈作品报送表.doc

   3.曲艺作品报送表.doc

   4.戏剧作品报送表.doc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