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科技局(经发局)、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组织开展好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申报工作,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与服务便利化的通知》有关要求,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日照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均可申请高企认定。

(二) 2017年认定的高企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后再提出认定申请。

 

二、时间安排

高企认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实行网上办理,分两批受理,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5日,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具体认定程序见附件1。

各区县科技部门负责高企审核推荐工作。企业向所在区县科技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每家企业本年度只能申报1次。

 

三、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提升高企认定管理服务水平。各区县要加大高企认定辅导与相关政策的解读培训力度,完善与财税等相关部门高效协同工作机制,持续提升高企认定申报质量。

(二)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企业应如实填报材料,有关数据应与税务系统相关数据相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一经查实,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中介机构应严守职业规范。中介机构应据实出具专项报告,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根据《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高企认定相关工作。

(四)按时报送材料。申报企业向区县科技部门提供纸质申报材料1份,区县汇总后与高企申报推荐函、推荐汇总表各1份,一同报送市科技局审核留存,同时将高企申报推荐函、推荐汇总表抄送同级财政和税务部门,具体申报材料内容与要求见附件2至9。

 

材料报送地址:日照市济宁路369号人防大厦902房间

联系方式:  0633-8771861  8785728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

          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核实意见表

          4.企业知识产权情况表

          5.知识产权未重复使用声明

          6.知识产权权属人声明

          7.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

          8.中介机构声明书

          9.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日照市科技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