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建发〔202130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日照市

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各功能区住建局、财政局,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要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促进建筑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日政办字〔202068号),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2021年度市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日照市行政区域内主体在建竣工不超过两年的装配式建筑工程。

二、申报主体

示范项目申报主体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建设手续应齐全,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按单体申报的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00平方米,按项目申报的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00平方米

(三)项目采用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先进、合理,符合山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7/T 5127 - 2018关于装配式建筑的认定标准

、申报材料

(一)日照市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申

(二)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及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阶段预评价表、装配式建筑设计专篇、装配率计算书。

(四)装配式建筑工程实施方案,包含工程概况、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BIM技术应用情况、部品部件应用情况、工作目标、进度计划、保障措施等

(五)部品、部件采购合同复印件。

(六)施工过程中实施装配式建造的有关图片和视频资料。

申报材料一式八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于922日前,报至市住建局工程建设管理科(联系人:李超华;联系电话:7979138

、评选及奖励

市住建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评选将综合考虑建设规模、技术应用、装配率、装配式竖向构件使用情况、BIM技术应用、施工质量等因素,必要时查看工程现场。示范评选入围项目,将在市住建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认定和公布,并将资金申请文件报送市财政局

本次市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共评选4个,每个项目给予50/平方米的资金奖励(单个项目50万元封顶),对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奖励资金的70%予以奖励,对设计、施工总承包和监理单位分别按照奖励资金的10%予以奖励,并对相关参建单位进行信用分奖励。示范项目属于市住建局管辖的,奖补资金由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拨付给申报主体;示范项目属于区县住建局管辖的,奖补资金由市财政局拨付给区县财政局,再由区县按规定及时拨付到位。

 

附件:日照市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申报表.doc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照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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