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质量强区(县)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日照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日政发〔2010〕3号)《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加快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日发〔2018〕4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组织开展第六届日照市市长质量奖的申报工作,进一步树立质量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企业导入和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第六届日照市市长质量奖的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日照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运行4年以上(含4年);

(2)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不断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3)建立了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了自我完善的持续改进机制,在质量发展、品牌建设、科技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经济社会效益、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4)认真贯彻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等国家标准,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效益突出;近3年来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位居国内或者省内同行业前列;

(5)品牌知名度、社会美誉度高,具有良好的质量信用记录和社会责任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不符合产业、节能、环保、质量等政策的;

(2)国家规定应当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的;

(3)近3年内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统计等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或因单位责任导致的服务对象、用户(顾客)投诉问题突出的;

(4)近2年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财经纪律,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取消评先树优资格的;

(5)发生严重失信行为或未履行社会责任,引起社会公众谴责,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2.申报第六届日照市市长质量奖的个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清正廉洁,品行端正,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

(2)在本市从事质量相关工作5年以上(含5年);

(3)具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积极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对质量发展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在履职的工作岗位或者从事的质量领域为质量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5)有较高的社会认同度,质量工作业绩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可;

(6)申报的外籍人士应拥护中国的社会制度、领土完整和国家统一,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尊重中国传统文化和道德观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个人所属的组织不符合产业、节能、环保、质量等政策的;

(2)个人所属的组织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关证照而未取得的;

(3)个人所属的组织近3年内有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统计等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

(4)个人近3年内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或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被征信管理部门实施失信处罚的。

(二)其他事项

1.鼓励获得省级以上知名品牌(包括驰名商标、老字号等)称号的企业、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等产业单位申报。

2.限制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行业以及高能耗行业企业申报。

3.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主导制定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较强的中小型单位参评。

4.申报单位,应主动制定并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依据GB/T31870-2015编写)。

5.申报个人,应侧重于为提升质量做出突出贡献的各行各业一线员工和科研人员。

6.本届市长质量奖拟表彰单位不超过3家、个人不超过2名;五年内已获得山东省省长质量奖或者日照市市长质量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日照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再次申报,但其关键绩效水平或重大工作成果应较上次申报时有大幅提升;个人和个人所在的单位,不得同时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日照市市长质量奖的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第六届日照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单位)》。申报表中包含单位基本数据、单位简介和经总结提炼的质量管理理念。

2.《自我评价报告》(5万字以内)。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编写。

3.以总部或者总公司(集团)名义申报的,应附组织框架图和文字,详细说明单位内部关系;从事多元化经营,提供多项产品或者服务的,其申报材料信息应覆盖各项主要业务。

4.单位营业执照、所获奖励证书等证实性材料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5.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表(2017-2020年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以上纸质材料以A4纸幅面装订成册(一式七份),并在每册侧脊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

7.与上述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5吋光盘一张或U盘(含2-3张企业全景及主要生产线照片电子版)。

       (二)申报日照市市长质量奖的个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第六届日照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个人)》。

2.《自我评价报告》(1万字以内)。包括所在组织概况、个人质量工作经历和主要质量业绩(个人在质量管理理论方面的建树和创新;在质量技术、质量科研、质量改进、质量攻关中的突破和成效;运用质量理论、质量理念指导实践取得的成效;市级以上获奖情况及介绍等)。

3.个人身份证、所获奖励证书等证实性材料复印件。

4.企业高层领导者申报,还应提供所在单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表(2018-2020年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以上纸质材料以A4纸幅面装订成册(一式七份),并在每册侧脊上注明申报个人姓名。

6.与上述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5吋光盘一张或U盘(含个人2寸照片电子版)。

三、申报方式

(一)日照市市长质量奖的有关政策文件、申报表格等可登陆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rizhao.gov.cn)的公示公告栏进行查询和下载。

(二)申报第六届日照市市长质量奖的单位和个人,应于2021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区县的质量强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县市场监管局)。

(三)各区县质量强区(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签署推荐意见,加盖质量强区(县)工作领导小组或区县人民政府(管委)公章,并于2021年11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

四、注意事项

    (一) 各区县质量强区(县)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第六届日照市市长质量奖的宣传发动、组织申报、把关推荐工作。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推荐单位和个人的质量。

(二)日照市市长质量奖推荐和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申报单位、申报个人和推荐单位,取消其申报或者推荐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日照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推荐和评审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防范并依法打击有关中介组织、评审机构或者个人利用咨询、评审、服务等名义乱收费行为。

联系电话:0633-8816516

电子邮箱:rzszjjzlk@rz.shandong.cn

    联系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88号日照大厦901、902室

 

附件:1.第六届日照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单位)

          2.第六届日照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个人)

 

                                                                             日照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

                                                                                  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日照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申报第六届日照市市长质量奖的通知.pdf

第六届日照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格(组织).doc

第六届日照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格(个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