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科技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日照高新区科技与经济发展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资金股权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为日照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具有高成长性,发展前景良好,合法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须胶装成册(书脊处应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包括:山东省科技资金股权投资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的纳税申报表、企业规范性法律意见书、生产经营场所的规范证明以及获得的知识产权、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等证明企业科创属性和创新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要求
1、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项;已获得省直其他部门股权投资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含)以上科技计划资助、正在实施期或未按期结题验收的项目不得申报;已申报或拟申报2021年其他各类省级科技计划的项目不得申报。
2、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向辖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报资料。各区县(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符合要求的项目,于2021年3月10日前正式函报市科技局资配科,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PDF电子版。
联 系 人:尚 月 蒋立强
联系电话:8778036
电子邮箱:zypzk@rz.shandong.cn
附件1 山东省科技资金股权投资项目申报书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附件2.财务审计报告和企业规范性法律意见书出具机构资格要求.docx
日照市科技局
2021年2月9日